市政消火栓现状分析
更新时间:2013-05-09 15:56:44
1、责任主体职责不明确
市政消火栓配建、维护、保养管理涉及到规划、建设、水务、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,由于缺少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,造成责任不明、管理脱节,甚至职能相互交叉,规范的建、管、用、查的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。
2、建设、维护费用难落实
按照《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:公共消防用水设施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和使用,其建设和维护管理由供水单位负责,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。供水单位应当保障灭火救援用水,灭火救援用水损耗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。长期以来,承担市政消火栓建设、维护工作的区自来水公司,由于政府经费保障不到位,所承担的义务长时间得不到效益回报,造成市政消火栓配建、维护保养得不到落实。
3、维保和监管不力
因责任主体不明晰,经费落实难的一系列问题,市政消火栓建成后的维护保养存在漏管失控的现象。尤其是在一些偏远道路,部分单位、个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,擅自将消火栓挪作他用、偷水现象时有发生,偷盗消火栓配件等现象比较普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