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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粉救活器的寄存关键常识
更新时间:2015-12-21 15:59:35
一、干粉救活体系贮存设备宜由干粉贮存容器、容器阀、安全泄压设备,驱动气体储瓶、瓶头阀,集流管、减压阀、压力报警及操控设备等构成。并应契合下列规则:
1、干粉贮存容器应契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规则;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契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的规则。
2、干粉贮存容器规划压力可取1.6MPa或2.5MPa压力级,其干粉救活剂的装量系数不该大于0.85,其增压时刻不该大于30s。
3、安全泄压设备的动作压力及额外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干粉救活体系部件通用技术条件》GB16668履行。
4、干粉贮存容器应满意驱动气体系数、干粉贮存量、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运送速率和压力的请求。
二、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,宜选用氮气;二氧化碳含水率不该大于0.015%(m/m),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.006%(m/m);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贮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,不然易引起安全事故。
三、干粉救活体系贮存设备的安置应便利查看和保护,并宜防止阳光直射。其环境温度应为―20℃~50℃。
四、干粉救活体系贮存设备宜设在专用的贮存设备间内。专用贮存设备间的设置应契合下列规则:
1、应接近防护区,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分散通道。
2、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。
3、宜坚持枯燥和杰出通风,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。
五、当采纳防湿、防冻、防火等办法后,局部使用救活体系的贮存设备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。